这颇有些滑稽,如果近100年前的人看到我们今天穿T恤的方式,用一个现代词汇应该叫做“内衣外穿”,他们的惊讶程度大概不亚于我们起初看到LADY GAGA穿着内衣、内裤大摇大摆地冲着镜头挥手。
进行服装突破的是电影明星们,在1934年,克拉克·盖博在他的电影《一夜风流》中风骚地脱掉了外衣,露出了白色T恤的小边,这在当时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,要知道,T恤在最初可是带有性暗示的。当然,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,一切跟性有关的东西都能流行,T恤也不例外,而马龙·白兰度在《欲望号街车》里,穿的白T恤被女人撕烂,让人们强烈地感受到了T恤所附带的性暗示作用,一个肌肉健壮的男人穿着紧身白色T恤,除了性感几乎没有什么词能形容,公众终于开始认可这种把内衣外穿的穿衣哲学。
另一个美国偶像詹姆斯·迪恩给T恤赋予了现实意义,在他的电影《无因反叛》里,T恤成了反叛的标志,不再是单单具有性暗示的味道。他的电影开始让美国普通大众疯狂地迷恋T恤,在上世纪50年代,美国的T恤产量就已经达到了接近2亿件。
到了西方最为解放的70年代,人们越来越摒弃那种正规而又严肃的着装意识,外加服装加工的自动化流水线已经应用多时,电子计算机已经开始用来计算衣料并裁剪服装,技术的飞速进步让T恤更加流行,最常和T恤搭配的就是一样产自平民阶层的“牛仔裤”,而60-70年代即使人人都穿T恤仔裤,也能展示出不同个性。1973年,权威时装媒体《Women Wear Daily》称,T恤是当年反文化的首席代言人。